沈阳: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22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分局加快推进辖区内涉VOCs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一、加快排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
按照《辽宁省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针对10个关键环节(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露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分行业填报《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和《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企业突出问题排查表》。
二、加快制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方案
沈阳市重点企业已经于2021年编制了“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分局结合“回头看”及方案修订情况继续完善方案;未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的重点企业尽快完成方案制定。同时建立本辖区重点企业治理台账,于6月中旬填报《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企业治理台账》。
三、开展检查抽测,加快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
各分局、执法队通过走航、监测和执法等手段,对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排放浓度、治理设施去除效率、LDAR数据质量以及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开展检查抽测,2022年年底前实现排污许可重点企业全覆盖,并督促重点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抓紧整改到位,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