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辖区所有纳入监管的施工项目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督查整改工作,督查整改后的项目现场车辆冲洗台全部到位,施工道路硬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洒水降尘措施严格落实。对全区建筑工地开展不间断、拉网式的巡查和夜查工作,重点对基坑开挖,土方回填等易产生扬尘的土方作业工地进行了检查。
用硬手段铁腕治污,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经济、行政处罚,以及信用扣分,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先后对6个项目进行了停工整改;对履职不到位的参建单位进行了约谈;对2个项目进行了经济处罚。
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重点对前阶段检查的情况进行复核,“反复查、查反复”,确保各个时间段、各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建筑工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现标准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