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有效减轻扬尘污染,促进城市面貌持续提升,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高群众环境获得感。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应急反应机制。各施工项目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裸露地面土方、堆积场地等位置采取绿化或覆盖措施。周边及环场主要道路两侧应安装雾化喷淋降尘系统,场区内道路增加道路喷洒装置(非雾化的)辅助洒水车喷洒路面。强化渣土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
推动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引导和支持绿色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鼓励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推动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
对于工程渣土、混凝土搅拌、建筑垃圾运输、粉状物料运输车、散装建筑材料等车辆要加强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城市道路中载重车辆禁行路段严禁载重车辆通行,避免造成道路破损,对于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避免破坏道路基础形成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