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实行建筑工地环境在线监测设备联网监控。7月30日前,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须依托建筑工地环境监测在线平台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实施扬尘和噪声污染联网联控,实时采取降尘降噪联动措施。所有环境在线监测平台端口应可接入符合规定标准的环境在线监测(终端)设备。
所有涉及土方作业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前应当安装在建工程环境在线监测设备;总建筑面积不足一万平方米的房建项目、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须在场地内常年下风向至少安装1台环境在线监测设备;总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项目、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南北两侧至少各安装一台环境在线监测设备。
此外,在建工程环境在线监测设备须实现自动与施工扬尘预警超标时的降尘设备即时联动功能。环境数据及图像应当实时发送项目部及属地安全监督机构平台,扬尘达到预警数据时能自动以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各相关责任主体。喷淋系统的开启记录要可追溯,并能通过网络上传至属地监督机构。
通知要求,各工程项目应做好扬尘防治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作,保证降尘设备与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行,数据实时传输,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处理企业所属工地出现的扬尘及噪声污染。
对未按要求接入环境在线监测平台、扬尘治理防范措施不力及数据造假、破坏设备等故意逃避监管的工程项目,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站将责令建设(代建、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拒绝或逾期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对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动态记分,或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媒体曝光。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是一款可连续自动监测不同环境功能区、扬尘重点监控区监测点的,且具有完善功能的扬尘监测设备;主要用于主要适用于数字城管、智慧城市、建筑工地、垃圾场、拆迁工地、码头、产业园、社区、道路扬尘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系统整体结构采用3m高的立杆架起,颗粒物采样口高度设在距地面 2.0m~4.0m 之间,采样管垂直设置,采样口到在线监测仪管道长度不大于 2.5m。除颗粒物监测以外,可根据用户需求增配气象五参、噪声的参数,模块化安装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