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时我市PM10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其中西部某区的国控点位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请执法人员核实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拆迁工程、线性工程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请各县(市、区)加大各类工地及裸露区域检查,做好裸露土方、散碎物料未硬化区域及积尘区域的苫盖等措施,加强扬尘管控。”这是河北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刘旭冰在手机“蓝天云”智慧决策平台APP上接收到的当日扬尘管控措施提示。
按照分区管理的职责划分,负责该区域的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平台调取扬尘在线监控情况,对有报警提示的工地进行现场核查。
“平台上没数值,估计是有情况。”刘旭冰赶到一处平台上未显示PM10数值的在建工地现场,该工地为石家庄市重点扬尘污染源,且已报备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完成。但是,在工地围墙里边,执法人员却发现有台扬尘在线监 测设备正在拆卸。河北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刘海宁立即着手现场调查取证。经查,该设备于3天前因故障损坏,目前正在维修、更换配件。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不断推进,扬尘污染逐渐成为石家庄市空气质量治理的主攻对象之一,而降低扬尘污染的关键就在于对施工扬尘源的管控,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积极履职,科技赋能,自动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措施逐渐成为生态环境执法的“利器”。
经过收集证据及分析认定,该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的规定。针对以上问题,刘旭冰和刘海宁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处罚不是我们工作的目的,以罚促改才是初衷,改变坏的习惯、细化管理细节,倒逼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才是开具“罚单”的意义。”刘旭冰告诫工地负责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刘旭冰、刘海宁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案释法,主动就案件的事实、适用的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法定程序和行政裁量基准的具体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相关问题讲细讲透,并赠送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让行政相对人提升知法、守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真正克服普法中的形式主义,既巩固了执法成果,又达到了普法目的。
下一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将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紧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切实规范日常监督执法行为,持续提升队伍建设与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有效运用信息技术,合理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稳步提升重大案件查办能力,以实际行动推动石家庄市行业企业整治提升,让蓝天白云、群星闪烁成为常态,让“绿色”成为协同发展更加亮眼的底色。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是一款可连续自动监测不同环境功能区、扬尘重点监控区监测点的,且具有完善功能的扬尘监测设备;主要用于主要适用于数字城管、智慧城市、建筑工地、垃圾场、拆迁工地、码头、产业园、社区、道路扬尘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由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后台数据处理系统及信息监控管理平台共四部分组成。系统集成了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通过光散射在线监测仪、扬尘参数和采集传输等设备,实现了实时、远程、自动监控颗粒物浓度;数据通过采用3G/4G网络传输,可以在智能移动平台、桌面PC机等多终端访问;监控平台还具有多种统计和高浓度报警功能。
系统整体结构采用3m高的立杆架起,颗粒物采样口高度设在距地面 2.0m~4.0m 之间,采样管垂直设置,采样口到在线监测仪管道长度不大于 2.5m。除颗粒物监测以外,可根据用户需求增配气象五参、噪声的参数,模块化安装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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