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着力解决交通建设项目工地扬尘等粉尘颗粒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福建省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多措并举,刚柔相济,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相继打出交通建设项目扬尘防治“组合拳”,以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一是组织召开交通运输行业整治城市扬尘污染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单位围绕整治城市扬尘污染目标,重点做好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道路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压实责任,切实落实相关整治措施。
二是成立交通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聘任具备较丰富工作经验的领导、专家,作为检查工作组的专家,每月不定期组织对交通领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考核和点评。今年以来,开展检查344项次,出动检查人员1290人次,涉及围挡,扬尘污染等文明施工问题584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71份,已督促各建设(代建)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三是每月召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调度会,对当月扬尘考评成绩进行通报,并对当月最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文件精神进行宣贯,要求市质安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质安大队、各建设(代建)单位等落实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检查,针对扬尘成绩靠后的项目加大现场指导服务频率,鼓励扬尘考评成绩靠前的项目继续保持常态化管理,确保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作出项目施工许可前,向参建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制作扬尘污染防治三折页宣传手册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责任告知函》等。同时,要求在建设项目申请开工时一并发放给参建单位,告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义务等。
在路面交通执法方面,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常态化巡查与错时执法相交叉,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模式,持续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公路扬尘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并会同建设、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查处渣土车污染公路违法行为1710起,检测货运车辆28593辆次;联合交警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2504起,并移交交警处罚;监督卸载4.39万吨,办理“一超四罚”案件122起。同时,对在建交通项目废土处置加强监管,督促在建交通项目渣土运输使用目录库内的企业和车辆,要求做到净车上路等。
此外,及时响应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施工现场雾炮车、水车配备齐全,围挡、喷淋设施及时开启降尘,严格落实轻微污染天气控尘措施,以全面守护“厦门蓝”。